全院师生:
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》(重文理学〔2019〕101号)相关规定,经学生个人申请,各年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初审,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决定,拟推荐王小琴(学号:202159199039)作为2023-2024学年学费减免学生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2023年11月17日-- 2023年11月21日。公示期内,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映。
受理地点:镜湖楼2204 监督电话:49684095
旅游学院
2023年11月16日